[摘要] 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提出要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,综合运用金融、土地、财税、投资、立法等手段,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、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,既抑制房地产泡沫,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。
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,提出要坚持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的定位,综合运用金融、土地、财税、投资、立法等手段,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、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,既抑制房地产泡沫,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。历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极少用百姓的大白话来表述政策精神,这次在涉及中国经济的这一重大事件上,却使用了老百姓听得懂的大白话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,把中央关于房地产问题的基本想法直接与大众作了交代,达到了很好的政策沟通效果。
如何理解“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”?
中国房地产历来存在着怪圈,那就是价格高则需要进行调控,但越调控价格却越走高。对于这种现象,其原因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但如何解决,基本思路一直是围绕着限购展开,各种政策也都是在限购的框架内制定,这才有了中国房地产的怪圈现象。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思路是既要治标,又要治本,既要调控当前,抑制房地产泡沫,又要形成长效机制,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。在做法上则是综合运用金融、土地、财税、投资、立法等手段组合拳,防止房地产大起大落而平稳增长。
房子具有功能上的二重性:安居与保值增值即投资。如果我们从“房子是用来住”的角度出发,这里强调的是房屋的居住功能,即房屋的安居属性,只具有居住功能和安居属性的房子是商品,具有商品属性,存在着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对立统一,遵循等价交换的商品规律。正是据于此,房子才会有合理价格,偏离则会出现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在价格上的表现。只有从商品属性出发,房子才能够以所谓“收入价格比”“租售价格比”来描述其价格的适宜性。但当房屋具有了超过商品功能和属性的其他性质时,用上述方法描述的价格是否适宜就显得脱离实际了。
当“房子是用来炒的”一旦成立,房屋则主要体现的是保值、增值、投资功能,购买的目的是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,它遵循金融的规律,形成价格的机制与商品有很大区别,价格波动受金融市场种种因素的影响要远大于安居供求的影响。当人们购买股票、债券时,大概从来也没有将这些金融产品的价格与自己的收入进行比照,寻找适宜价格的,另外股票、债券的价格有保底封顶的么?因此,在中国当房屋在功能上具有安居、投资两种属性时,用“收入价格比”“租售价格比”来说明房屋价格是否适宜,概念定位不清,因此,很难得出科学结论。
即便是从“房子是用来住”的角度出发,人们在谈论房屋购买时,常常会使用一个有意思的说法——“刚需”,并提出“刚需”应该得到满足,并把它作为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标示和基础。笔者对于房屋买卖中的所谓“刚需”,是有自己不成熟的想法的。在人们的生活中,吃饭、喝水显然是刚需,不吃饭、不喝水是要丧失生命的,因此它们是人类存活的必然刚需。住房,遮风避雨有房住显然也是刚需,夏天的狂风暴雨、冬天的冰天雪地一定要有房屋居住,才能够很好生存。但人们不能这样地认为,只有住进买了的房子里,才算有房住,而住在租来的房子里,就不能算住进了房屋。
因此,住房的刚需未必一定要由买房来解决。许多发达国家,自有住房率远低于我国,但人均居住面积却大大超过我国,刚需得到了很好的满足,他们的生活质量实际在不购买住房的情况下,也是很高的。在他们看来,住房未必一定要占有产权,享有其实是更为重要的。正因为这样,政府的义务和责任是应该保证人人有房住,即居者有其屋,但人们都买得起屋实在不是政府可以承担的责任,可买房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行为,在这一点上,政府是不能胜任并去替代市场的。这就是全方位建设有序租房市场的重要性之所在。
如何平抑房价 防止房价大起大落?
人们认为在中国平抑房价、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的关键在于:制止炒作。在笔者看来,中国地价的攀升是房价升高的根本原因,但恰恰这种地价升高却也是投资炒房地产的主要利润源泉,关键在于炒房投资者缴纳很低的税,即可把土地部分作为炒房的利润归自己。这种事情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国家,因为土地归私人所有,是顺理成章的,但在中国,情况则非常不同。正是因为这种不同,中国平抑房价事实上并不难。
中国没有土地私有制,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,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,均是公有制。只要从法律上明确房屋土地的公有性质,则地价提升部分是公有资产,通过立法,将公有土地的部分归公即可。具体分析,中国城市房屋的土地归属实际是十分清楚的,在购买城市住房时,购房者只是趸交了一笔租金租用土地而已,对于土地只具有使用权,并没有所有权。但在事实上,目前国有土地的增值部分在出售房屋时,实际是归了售房者所有。因此,在售所谓二手房时只需通过不动产登记,把房价与土地增值部分厘清,出售的房价归个人,而土地增值部分则立法归国家,所谓房地产难题并非不可求解,资产价格与实体经济差异两难亦可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,资源配置长远必然是有效的。
笔者的建议是,为了使得房地产长期健康发展,贯彻“房子是用来住,而不是用来炒的”,同时以市场取向配置房地产的资源,“放开买,管好卖”“地归地、房归房”,房屋的价格具体分析,国有土地增值部分归国家,房屋价格的部分归房屋所有者,现在一调就死、一放就涨的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解决。
简单地讲就是,购房者三年前100万元买入,现在能够卖成200万元,其中土地增值部分的100万元国家立法收走用于公共事业。如果贯彻这样的基本原则,人们还会炒房么?因此让房屋价格回归正常,办法并不复杂:通过立法收回土地增值部分,并辅以遗产税、赠与税,并提供一个相对平稳的租房市场,即可抑制过度炒作,抑制外资炒房后的资产转移出境。
房价会不会雪崩 影响经济的稳增长?
有人担心,如果真这样做,会不会出现房价的雪崩,从而使得整个房地产大起大落,影响经济的稳增长。笔者的看法是:
首先,我们可能需要思考的是,靠房地产长久拉动经济是否可持续?笔者在2008年时曾经明确说过,世界上靠房地产拉动经济的国家没有不崩盘的,这句话经常为人们在不同场合引用,今天仍然应该值得考虑。
其次,中国每个月公布100个城市的房价,一个现象具有意义,那就是房价排名和排名第十的城市,房价差一倍都不止,而排名百位的城市,房价也就是排名的七分之一都不到,这说明不具有房屋投资价值的地方,房价涨不起来,也就不具备大降的基础。
再次,建筑周期大概15-20年一次,选择房地产周期处在较高位置时进行调整,是不会出现危险的,但当矛盾积累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,就很难处理了,世界上很少有房地产出问题时软着陆的。
后,人们的预期具有重要的意义,按照住建部部长陈高政2016年10月在第三届联合国住房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大会上的发言,现在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平方米以上,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7平方米以上,已经超过了本世纪初确定的2020年小康社会的标准,今后的住房改善预期需要进一步引导。
伴随着中国经济转型调整的深入,可持续的新增长动力的出现,相应长效机制,尤其是基础制度因素的建立,房地产会在中国经济的发展中找到自己适宜的定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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